嬰幼兒用品/玩具/電器 [應施檢驗商品 BSMI說明]
BSMI 說明
BSMI字號適用於應施檢驗商品,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賣家上架應施檢驗商品時,應依經濟部106年11月28日經標字第10604605690號公告,於商品頁面中明顯處揭示該商品之商品檢驗標識或提供完成檢驗程序證明之資訊,以符合相關規定。
依據商品檢驗法規定,未符合檢驗規定之應施檢驗商品,銷售者不得陳列或銷售;不合規者依同法第60條規定和第60之2條規定,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如意圖使用非合規BSMI字號販售相關商品,則可能觸犯刑法第255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常見應施檢驗商品
※以上僅為舉例常見商品,詳細應施檢驗商品內容可參考👉應施檢驗商品查詢 或者查閱BSMI應施檢驗商品清單檔案
BSMI字號標示(R、D、T、M、Q+5個英數字)
BSMI字號檢驗方式
R字軌:驗證登入(如:充電器)
T字軌:型式認可(如:瓦斯罐、打火機)
D字軌:符合性聲明(如:太陽眼鏡、數位相機)
M字軌:監視查驗(如:玩具、織品)
Q字軌:管理系統認可檢驗標識(如:水泥、石油製品)
BSMI字號填寫處
請務必將 BSMI 字號填寫於網站內容。
※提醒您,請勿使用錯誤或未授權字號,如盜用事實經查驗確認,除刪除商品外亦有觸法風險(刑法之虛偽標記或偽造文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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